我院瓦斯防治能力评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康泰公司 曹伟伟

2012年7月,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安监局和煤矿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开展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建设,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

2013年1月14日四川省煤田地勘院接受四川省能源局的委托,以我院康泰公司技术力量为核心,正式启动了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的评审工作,并承接了第一批煤矿企业的瓦斯防治能力评审工作,共计35家,其主要分布在泸州市泸县和叙永县片区。我院康泰公司具有丰富的煤矿技术服务经验,根据省发文条款要求,康泰公司迅速成立了瓦斯防治能力评审项目组,每个项目组配有5名具有10以上煤炭行业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组组长由其中的采矿或通风与安全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担任,另外项目组还吸收了部分有数年煤矿工作经验的年轻人,辅助评审专家开展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首先,需要企业依据《实施细则》进行自评,自评申报材料经市州发展改革(能源管理)等部门初审后报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组织专家组集中对煤矿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并出具评审意见上报省能源局。为了尽早地保质保量地完成省能源局委托的工作任务,我公司组织专家组集中对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向申报企业下发了现场核查的通知,赶在春节前已完成了对13家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核查过程控制记录也作了归档保存。通过专家组评审,确定其中四川省古蔺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德诚矿产品集团具备了瓦斯防治能力,随后编写了评审意见报告,经院专家审核进一步修改后形成了书面正式报告,现已上报至省能源局备案和公告,另外11家均需现场整改完善后出具评审意见。春节之后康泰公司积极开展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对14家企业的瓦斯防治能力现场核查工作,剩余的8家企业也计划在下周内完成对其现场的核查工作,对于具备瓦斯防治能力条件的企业,专家评审意见也将尽快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并上报到省能源局。